远洋集团补偿导线据有关新闻了解到一则消息,内容如下:
近来,哈尔滨呼兰区谭家店一老人被路旁边掉落的电线电缆(内有补偿导线)电伤。至今,工作现已过去了42天,有关单位表明,将老人电伤的电缆线路可能是“无主”线路。
通 讯线缆杆倒了,线路搭到变压器上带电将路过的老人电致四度伤残,鲜血淋漓、手骨显露,不忍目睹。而有关单位,无论是省通信管理局、哈尔滨供电公司,仍是呼 兰区利民开发区管委会,现场屡次勘查后都否定闯祸电缆线路与己有关,到最后,这段线路甚至因没找到有关批文被认定为“违建”。线路“无主”,伤人工作就成 了“无头案”,受伤老人就只能被迫等候相关部门救助。
但是,这一切看起来似乎是合理的,如果刨根问底就能发现出端倪。
第一,假如该段线路果真归于“违建”,最初架起时,监管部门怎么就能视若无睹,非但不及时阻止,还能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依旧没有发现,这说得过去吗?监管部门是不是尽职了呢?
第二,伤人工作发生后,42天过去了,有关部门一直在勘查“缉凶”,对老人的伤情却不闻不问,假如出现了病菌感染等意外怎么办,追责当然重要,人命呢?有关方面的作为究竟在寻求本相仍是为了诿责?这是一种担任任的情绪吗?
第三,事发一个多月,我们惋惜地看到,关于伤人的电缆,似乎成了棘手的山芋,仍然没有人进行拆除,“危险”至今原封不动地摆在原地,不论线路是不是真的归于违建,拆了它真就这么难吗?
第四,既然知道伤人的电线电缆(补偿导线)是“违建”,多家单位重复勘查后又查不到“主”,理应及时报案啊,由公安机关组织侦办,难道仅凭一个“违建”的说词,就能让工作不了了之,让本相永久杳无音信吗?
归纳以上的四点,电缆伤人可能是偶尔和意外,而相关单位的态度,却让当事人在身体遭受损伤后又受到了二次损伤,事实迟迟不能浮出水面且有不了了之的可能,让围观的大众纷繁摇头。
对 此,小编认为,出于对电缆伤人的当事人担任,对人民大众的生命安危负责,有关部门应立即着手,联合有关单位彻查,并将工作本相及处置意见及时向社会揭露。 本相不容掩盖,“小事”不容小视,但凡关系到大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都是大事,及时并适可而止的处置不只有利于当事人,也对和谐干群关系、谐和社会矛盾、增进 人民大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依赖大有好处。
以上就是远洋集团补偿导线对这则消息的报道。